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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3 年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勐海县中医医院(云南省首批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现面向全省招录2023年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学生。
一、医院简介
勐海县中医医院于1996年9月26日挂牌成立,2013年9月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二级甲等中医医院”,2016年10月经县委批准加挂勐海县傣医医院牌子,是集医疗、防保、教学、科研、养生为一体的二级甲等中医医院。
医院于2021年12月24日终审验收后,12月25日全部搬迁并投入使用。目前医院占地102亩,建筑面积达6.7万平方米,职工542人,实际开放病床600张。
医院设有重症医学科、普外科、泌尿外科、肛肠科、骨伤科、呼吸内科、脾胃病科、全科医学科、傣医科、急诊科、风湿病科、针灸科、推拿科、治未病科等25个临床科室,检验、放射、超声、药剂等医技科室,职能、后勤、保障科室齐全。其中风湿病科为省级重点专科,针灸科、推拿科为州级重点专科。
医院拥有西门子64排CT、西门子1.5T磁共振、联影40排CT、16+6高压氧舱、E•M•S碎石航母、奥林巴斯290胃肠镜、德国史托斯腹腔镜(STORZ)等大型医疗设备。
医院开展单孔腹腔镜治疗,肝胆结石疾病及阑尾炎、疝气等腹腔镜下治疗;开展骨科股骨头置换、膝关节置换、脊柱手术;泌尿外科经皮肾穿碎石、前列腺电切等手术;能处理急性心梗、脑梗、急性脑出血、急性心衰、急性胰腺炎、中毒等急诊急救。
医院先后引进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徐建专家团队、缪应雷专家团队设立基层专家工作站,设立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傣医学院林兆恒专家工作站、玉溪市中医医院景明专家工作站、彭江云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二级工作站、昆明市中医医院戈佳云专家工作站。
目前,医院是中国中医药报社“全国中医医院理事会”成员单位、云南省中医医疗集团成员单位、云南省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勐海县中傣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傣医药临床试验基地,是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实习基地。
二、培训基地简介
2015年8月17日,勐海县中医医院被云南省卫生计生委遴选确定为云南省首批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是西双版纳州唯一的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根据云卫科教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通知》(云卫办科教发〔2015〕11号)的要求,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了《勐海县中医医院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方案》。
2015年以来,共计招收42名学员,现在培学员14名。截止目前,我院共有师资71人,其中27人接受了省级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师资培训及“2022年中医规培中医经典与中医临床思维网络师资培训班”,并取得了师资合格证。
基地每个轮转科室有满足培训需求的示教室,配置有多媒体教学系统。设有可容纳300余人的学术报告厅、向助培学员开放的示教室、图书室,拥有近500㎡的临床技能培训中心,设计合理、布局规范,先后投入200 万余元购置了大量先进、智能的医学模拟教学设备,包括腹腔镜模拟设备、高级无线智能模拟人、针灸推拿训练模型、舌面脉信息检测分析系统(中医四诊仪)、心电图检查模拟训练系统、胸及腹部检查智能模拟训练系统网络版等设备,可开展急救、内、外、妇、儿、针灸、骨伤、护理等多学科的模拟教学培训与考核工作,满足培训需求。
三、招收计划
(一)招收对象
1.招录对象分为单位委派培训和社会化人员(以下简称单位人、社会人)。
2.中医学类专业三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拟在或已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以及有培训需求的往届毕业生;或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59号)要求:到2020年,全省所有新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生,须接受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3.已从事中医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规范化培训的单位人。
(二)招收专业及名额
拟招收专业为:中医类别助理全科。
拟招生学员10人。
(三)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术素质,遵纪守法;
2、具有中医学/傣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骨伤/针灸推拿等中医类专业专科学历;
3、社会人由个人自愿申请,本人承诺能全程参加和完成培训;
4、单位人由个人自愿申请,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培训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5、具有正常履行培训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录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23年6 月 10 日 10:00 至 6 月 30 日 22:00 期间,申请培训人员可登录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www.ynwsjkrc.cn)进行网上报名。
注意:
1.报名学员应如实填写网报信息,凡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2.需 随 时 关 注 “ 云 南 卫 生 健 康 人 才 网 ”查看报名资格审核是否通过以及相关状态。
(二)现场确认
2023年7 月3日至7月4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学员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行政楼三楼科教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和确认:
(1)《云南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报名表》一份(网报成功后打印),完成审批手续后由培训基地留存。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初始学历到最高学历的全部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
(3)如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
(4)培训训申请人应当按要求提供有关报名材料。单位委派人员还需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填报的培训专业、培训基地医院等信息须与经单位盖章的介绍信保持一致。
(三)招录程序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者,参加我院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录统一理论考试及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1.笔试
考试时间:拟于2023年7月5日上午09:00-11:00
考试内容:中医临床医学综合知识。
考试地点:勐海县中医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2.面试
面试时间:拟于2023年7月5日下午15:00-17:00
面试地点:勐海县中医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3.体检
拟招录人员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4.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报考人数、基地培训招收计划、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择优录取,并将录取名单公示于“勐海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和官网,请各位报考学员及时动态关注。
公示时间:2023年7月31日18:00前。
(四)报到
1.新招生培训对象于2023年8月28日-29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到勐海县中医医院报到,8月30日-31日接受入院教育及培训,从9月1日起正式进入轮转。
2.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同时向我院请假,并在报到后顺延相应培训时间,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
五、培训管理和质量保障措施
(一)培训管理
1.培训方式
培训内容和要求按《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国中医药人教发〔2013〕53号)执行。通过规培结业考核的培训学员,省卫健委将颁发统一制式的《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报国家卫健委备案。
2.培训时间及期限
中医类别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年限为2年(2023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共104周),在培训基地全脱产培训。
3.培训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任务或者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顺延时间最长为1年,延长期间不享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待遇。
(2)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不得回原单位工作,培训结束后应及时返回原单单位,不得逗留于基地。
(3)培训对象医疗活动管理主要由基地、轮转科室和带教老师组织实施,需保证培训时间和培训秩序。
(4)培训对象因各种原因需要请假时,需遵循我院劳动纪律和请假流程,按照权限逐级审批,严格执行我院考勤管理规定。
(5)临床助理医师只有取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才具备临床助理全科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并逐步将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作为必备条件。
(8)如遇国家或我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相关政策调整,培训学员及送培单位应服从新法规或新政策。
(二)质量保障措施
1.培训对象须在带教医师指导下按时完成各项医疗活动,包括查房、病历书写、各种治疗等,及时掌握患者病情变化,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2.培训对象应根据基地、科室安排,积极主动参加各种教学活动,包括医疗查房、教学查房、小讲课、病例讨论、模拟教学、理论学习、学术交流等。
3.培训对象需根据培训计划参加跟师学习,按时完成跟师心得、医案整理等学习任务。
4.为培训学员免费提供住宿,职工食堂为学员开放。
5.为学员免费发放工作服,免费发放轮转手册等学习资料,医院的临床技能中心、图书室等资源对助培学员开放。
6.培训对象享有法定节假日休假(科室调休);医院为学员承担公共理论考核和结业综合考核报名费,办理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及注册管理手续。
六、培训期间薪酬待遇
(一)专项经费
1.医院每年根据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达的专项经费使用方案制定《勐海县中医医院临床带教管理办法及教学激励措施(试行)》,并建立助培经费专项账户,规范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经费。
2.严格按照标准落实上级财政专项补助经费用于培训基地教学实践活动,包括带教费、小讲课费、技能培训费、购买教材费等。
(二)培训对象补助
1.培训对象补助经费按照当年度云南省卫计委关于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专项补助资金通知精神执行,医院按年度核算学员的补助标准,并按月发放。
2.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医院与委派单位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单位委派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和福利待遇,由委派单位负责发放和扣缴。委培单位需提供委培学员工资收入凭证,并与培训对象核实,作为发放补助的依据。学员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按标准统一发放,培训结束后,培训对象回原单位工作。
3.社会人(应历届毕业生)与培训基地双方签订培训协议,其人事档案由人才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学员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按照当年度云南省卫计委关于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专项补助资金通知精神执行。
4.在现有阶段下培训对象只能享受一次中央财政补助。培训对象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结业时,延期阶段不再发放补助。
七、其他要求
1.报名者应如实填写网报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报名人承担。
2.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15〕49号)规定,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对录取后不按要求报到或报到签订培训协议后退出、终止培训者(含在培人员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自终止培训起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助培,除全部退还已享受的相关费用,还需按以上已享受费用的 50%作为违约金。
3.申请培训人员应确认所报志愿并保证其无退出或终止培训等记录,并随时关注所报培训基地发布的消息和公告,服从培训基地招收工作安排。招收过程中无故缺席相关审核、考试、面试、报到等环节者,视为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并承担相关责任后果。
八、联系方式
18869800608 科教科 朱 焦
18908810833 科教科 王海娜
医务科邮箱:mhzyy5107@163.com
联系地址:勐海县中医医院科教科(勐海县勐海镇雨林大道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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